布依族結婚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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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結婚禮節

結婚時,新郎不迎親,只請幾個相好的男女青年代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撐傘步行至男家,個別也有騎馬、坐花轎的。按照風俗習慣,新娘要在孃家住3—5年。在此期間,男方家或是農忙時節、或有什麼大事,由新郎的母親或妹妹接新娘來幫忙。

在男方家期間,新郎新娘同吃同住,每次農忙活路、大屋小事結束後,新娘就返回孃家。

一直到女方懷上小孩後,女方感到在孃家已不好意思,才正式到男方家“坐家”。

去的人員人中年婦女七、八人,帶去的禮品是糖、酒之類,其數量多少視女方家族户數而定,要求每一户一封糖、一瓶酒,女方家則殺雞盛情招待,族中第户也派代表來陪客人,同桌吃飯,雙方認識之後,彼此呼稱親家,晚上唱“親家歌”。

代化一帶布依族認親分為二次,第一次叫“號記”,第二次稱“拜念”。 “號記”由男方家指定請的一人和媒人帶起禮品前往,迴轉時女方家打發布鞋、牀單各一,一對大圓塊餈粑。 帶回的粑粑男方家要其切成若干塊,分別給家族,每户一份。

爾後,男方家就選擇吉日,邀約家族叔伯去認親家。 帶去的禮品有糖、黃果若干,到女方家後由其分給家族各一份(紅糖一封、黃果兩個)。 當客人到來時,女方家要以酒攔門,斗酒歌,這種儀式,布依族稱“勞端度”(攔門酒)按照規定客人唱輸要罰喝完攔門桌上的所有酒,如此方能進家。 隨即,女方家安排酒席招待,並互相介紹,互稱“胞弄”(男家親),接着女方家族輪流宴請,席間唱“親家歌” 更該 “更該”漢語譯為吃雞,意即訂親或吃小酒。 這次男方家請去的人必須是偶數(八至十二人),帶去的信物有禮錢封、禮品、一對燭和一串炮竹。 

禮錢封數額多的幾十元,小有隻幾角錢。 十元以上稱為大禮。 十元以下稱作小禮,大禮的項目有養育禮、母抱禮、舅家禮等,小禮項目有斟酒禮、廚師禮、升炮禮等。 禮品與認親時基本相同,但另增加一方豬肉(帶“六”字或“八”字重量的肉),一對餈粑作為供奉女方祖宗祭品。 男方家到女方家,就將帶去的燭點燃置於香火上,並擺上禮品,待供祀完畢,就燃放鞭炮,着手開席。 席間當眾拆“禮錢封”,若少一項即令男方家當場交清。 場面有説有笑,氣氛熱烈。 布依族的“更該”主要議定女方家置陪嫁依籠帳被,傢俱的開支數額。 布依族稱這筆開支叫“卡交”,漢譯為“財禮”。 “卡交”在各個時期各有不同,變化很大。 清代以銀錠為“卡交”,數量一般為四、五兩銀。 到了民國時期,一律改用銀元。 解放以後,“卡交”變成人民幣。 據對代化、鼓場、睦化一帶的調查,五十年代的“卡交”為人民幣100-200元,六十年代增至200-400元,七十年代末至今為800-2000元以上。 “卡交”完全由男方承擔,數額在席間議定明確,女方家陪嫁的放籠帳被也在席間明確。 去“更該”者當日返回,女方家回贈的禮品有一隻雞腿、兩雙布鞋和一牀執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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