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者無罪誰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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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者無罪誰説的

不知者無罪出自於清·錢彩《説岳全傳》第六十三回。

《説岳全傳》,全稱《新增精忠演義説本嶽王全傳》,又名《精忠嶽傳》,俗稱“嶽傳”,是一部以岳飛抗金故事為題材、帶有某種歷史演義色彩的英雄傳奇小説。

讀音:(bù zhī zhě bù zuì)

意思:是指因事先不知道而有所冒犯,就不該加怪罪。

全文如下:

第六十三回 承遺祚藩王登極 發逆案奸賊伏誅(2)

宗澤入見高宗,慨陳興復大計,適李綱亦應召而至,兩人敷陳國事,統是志同道合,涕泣而談,高宗亦為動容,偏汪、黃兩人,陰忌宗澤,不欲令他內用,但説襄陽為江防要口,應令澤鎮守。高宗因命澤知襄陽府。汪、黃又忌李綱,復加讒間。綱稍有所聞,力辭相位。高宗面語綱道:“朕知卿忠義,幸勿固辭!”

綱頓首泣謝道:“今日欲內修外攘,還二聖,撫四方,責在陛下與宰相。臣自知愚陋,不能仰副委任,必欲臣暫掌政柄,臣願仿唐姚崇入相故例,首陳十事,仰幹天聽。如蒙陛下采擇施行,臣方敢受命。”

高宗道:“卿儘管直陳,可行即行。”

綱乃逐條説出,由小子表述如下:

(一)議國是。注意在守。能守而後可戰,能戰而後可和。

(二)議巡幸。請高宗至汴都謁見宗廟,若汴不可居,上策宜都長安,次都襄陽,又次都建康,均當先事預備。

(三)議赦令。祖宗登極,赦令皆有常式,不應赦及惡逆,及罪廢官,盡復官職。

出自 清·錢彩《説岳全傳》第六十三回:“起鳳道:‘牛兄何不早通姓名,使小弟多多得罪。勿怪,勿怪。’牛通道:‘不知者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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