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師需要具備哪些素質和能力

來源:魅力女性吧 1.19W
做律師需要具備哪些素質和能力

轉發一篇我給法學院學生講課的講稿吧。

使我感覺到對於成為一個好的刑辯律師、一個成功的刑辯律師,他所應該具備的基本素養,遠比哪些所謂的技巧和經驗重要的多。就像我們現在經常聽到的一句話“先做人後做事”,因為你如果不具備這些素養,那麼你連一個基本合格的刑辯律師都算不上,你如何去做一個好的刑辯律師、一個成功的刑辯律師呢當然,這些是我個人的片面之言和個人認識,這裏是和大家探討,不是法律強制性規定,我可沒有權力説哪位律師不是合格的刑辯律師啊。

一、專業的法律素養

1、專業的法律知識

專業的法律知識是辯護律師有效開展辯護工作的基本功和抓手。辯護律師應當全面掌握《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決定》、《批覆》、《答覆》、《通知》、《會議紀要》及《指導性案例》等涉及刑事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並且做到熟練運用,融會貫通而且必須及時的知識更新。專業法律知識素養看起來是每個刑辯律師着手最早(從和你們現在一樣在法學院學習的那天就開始在儲備)、最基礎(不學個差不多連司法考試都過不了,就別説當好律師了)、最直觀(全是書本知識,不用什麼多少年經驗總結),但是實踐中很多人連最起碼的這一關都過不了,很多通過了司法考試的實習律師、執業律師都過不了關。

常見兩種問題,一種是不能正確理解適用法律相關條文。最直觀的表現就是“錯用法律規定”, 。究其原因是不用心,法律的基礎知識都沒有學好,不知道如何從法律的精神和原則上去理解適應法律,只知道法律條文隻言片語的字面意思,無法真正理解法律規定的意思。這樣的律師以前特別多,因為以前真正法學專業畢業的律師比較少,當時的律師入職的考試、考核比較簡單,基本法律條文理解都不全面的律師都有。現在因為司法考試的難度標準在這裏,所以起碼的水平提高了不少,基本法律規定都能錯的,這種犯低級錯誤的奇葩確實少了很多。但是,又出現了不少機械、死板、生搬硬套地適用法條的律師。所以,我希望在坐的各位以後從事法律職業時,都能夠精準地解讀法條及法條背後藴含的主要精神和立法本意,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不要讓法官在法庭上教你這一句法條應該怎樣理解(我遇過比較客氣法官會説“某某律師這一條你的理解和通行的理解好像不太一樣吧”),過分點的法官會直接問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誰教你的。那就太丟臉了!不是玩笑話,我不止一次在法庭上遇到過這樣被法官問候老師的律師。

另一種是,法律專業知識掌握不完整,知識更新滯後,不知道新的法律規定。直觀表現就是“不知道法律還有這個規定”,我就遇到過有律師問我,刑法還有這個罪名呀,司法解釋還有這個規定呀,諸如此類的問題。 。特別是每次出現對常見罪名的修改之後,經常會看到有律師出這樣的醜。跟不上新的形勢(醉駕實刑)。 。究其原因是知識不更新,不繼續學習。很多人考完司法考試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了,還看什麼法律書呀。臨時抱佛腳,遇到案子了再去翻法條!就像有些同學是應付考試一樣。可是,律師的工作能像考試一樣,提前通知,提前準備嗎當事人諮詢時,你答不出來或者答錯了,案子、律師費就沒了。法庭上,你對法律規定一臉茫然,法官會直接輕視這個律師以及這個律師所做的全部工作,和氣點的法官直接無視你的辯護意見嚴格點的法官直接把你犯低級錯誤的辯護意見歸納到刑事判決書上去“示眾”。

就專業法律知識的學習,我有兩個建議:1、在頭腦中構建一個專業知識的體系,而不是死記硬背法律條文。我們都看過很多律政劇,律政劇上往往都用背法條的橋段來彰顯一個人是律師。但那是影視劇,現實生活中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全中國甚至於全世界絕大多數好的、成功的律師都是不背法條的(可能有記憶天才的律師除外)。至於如何建立知識構架,我只能舉個例子。比如刑法,我就以刑法規定罪名(現在是468個法定罪名)為點(不是以法條為點),以刑法分則罪刑各論部分十章十七節為體系,將罪名分門別類歸納進體系。(原則上是熟練到能背誦,你可以打印或者抄寫在一張紙上,隨身攜帶,沒事就看看。這些加起來總共也就3000字左右,一個正常人都應該可以背下來。)這一步完成後,我們就初步完成了刑法相關知識的構架,我們再來填充這個框架。怎麼填充我們先用刑法本身所規定的每一個罪名的法條,對框架進行整體的初步填充。通讀幾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修正案,要求對大部分罪名的法條,只需要達到了解的程度就夠了,比如第一章的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七章的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十章的軍人違反職責罪一類的瞭解就夠了。為什麼大多數律師一輩子幾乎都遇不到(像軍隊律師除外)。最後,我們要突出重點了,對於盜竊罪、搶劫罪、貪污罪、受賄罪等等這些常見犯罪,你就認認真真的背條文,看《司法解釋》、看《決定》、看《批覆》、看《答覆》、看《通知》、看《會議紀要》、看《指導性案例》等等等等,篇篇都要對照着看,年年都要認真的看,一直看到你不當律師那天。

2、選擇幾本適用的專業工具書。當你通過司法考試,決定從事律師職業的那天起,你所用的主要專業書就不應該再是法律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這些學術出版社出版的什麼學、什麼概論,而應該是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的《刑法罪名精釋》、《某某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等等。為什麼因為,法官只認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解呀!你和同學就學習發生了爭論,你可以説老師上課時這樣講的,你的同學認可老師的權威,大家統一認識,爭論就結束。你能到法庭上説,這是老師上課講的,所以就是對的嗎

可以告訴你們,司法考試什麼都不是,他只是一個門檻,剛進這個門,你如果不繼續學習,你什麼都不是,什麼你都做不了。從2002年司法考試開始到現在,襄陽律師人數增加了近700人,而今年襄陽從業三年以上的執業律師平均年收入應該能夠達到二十萬元(非官方的,我劉律師的保守統計),但是每天閒坐的、混個温飽的律師也不是個別幾個。

刑訴法與民訴法“證人證言”規定的區別。

司法解釋及時更新。

2、專業的法律思維

律師應當會用獨特的法律思維方式,分析思考和處理社會問題、以法律人的眼光洞察社會萬象,並善於利用法律的方法處理社會糾紛。可以説,是否會從法律的角度觀察分析、處理問題,是律師區別其他職業的主要標誌。刑辯專業的法律思維有很多方面,我認為最根本的有四個。第一個是理性而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這是刑辯律師專業思維的基礎。刑辯律師必須是一個善於理性思維的人,一個無法用理性駕馭感性的人是做不好刑辯律師的。刑辯律師的邏輯思維就是使用科學的抽象方法,藉助概念、判斷、分析、推理,揭示事物的本質,表示案件的結果。我們在法學院學習的時候,邏輯學是必修課。第二個是沒有證據沒有發言權。一個專業的律師必須有證據為王,法律事實至上的概念。不要完全脱離案件的法律事實和證據,不講法理的,和圍觀羣眾一樣去隨意胡扯案情。第三個是獨立分析判斷,不人云亦云。專業在哪裏專業就在於你獨到法律見解,在於你利用專業的法律思維先人一步的預判。辯護律師要有獨立的思辨能力,對各種理論學説要仔細甄別、分析判斷,不要人云亦云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要深入分析思考,努力做到釐清事實,還原真相,精準定性,準確適用法律。第四個是法入我心,我心合法。就是你在專業法律知識掌握到純熟的地步,遇到任何案件,你已經不再需要去檢索他是刑法第幾條、是如何規定的,在你的腦海中會直接跳出來,這個行為可能構成什麼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定罪的標準是什麼,量刑幅度是多少。

3、專業的工作方法

優秀辯護律師具有獨特的辯護風格和與眾不同的辯護技能。我把優秀刑辯律師的專業的工作方法歸納為:兩種能力、三項技能和四項基本功。

兩種能力:歸納、鑑別證據,剖析案情的能力。刑事案件的事實全部由證據呈現,而證據又全部由偵查機關調取,所以對各類證據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歸納和鑑別,對其合法性、關聯性進行論證,從而迅速地對全案事實作出準確的分析和判斷,這是一個優秀刑辯律師專業能力的體現。再有,深入淺出,解析法律的能力。罪與非罪、此罪彼罪、刑罰輕重,屬於法律適用問題,刑辯律師本身對每一條法律的立法精神要有深刻理解,但在運用法律條文時,要儘量減少和避免使用深奧難懂的專業術語,深入淺出地向當事人説明白,向辦案人員説清楚,這同樣是刑辯律師專業能力的體現。

三項技能:首先,與眾不同的交叉詢問技巧。交叉詢問的一般要求大家都清楚:準備要充分,重點要突出,提問要清晰,語言要簡潔。但是優秀辯護律師與眾不同的交叉詢問很講究技巧,很需要經驗和智慧,很具有觀賞性。提出問題的方式、手段多種多樣,最後總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提問時的語氣、節奏變化豐富,因為只有抑揚頓挫的語氣才能吸引聽眾的注意力,而沒有變化的聲調是很難突出重點的。最重要的一點,優秀辯護律師有一項不同尋常的能力,就是“掌控答案”,因此很少出現“放出去收不回來”的失誤。

其次,出其不意的法庭應對。老練與機智是優秀辯護律師的最大財富之一。法庭上我們經常會聽到一句話,“我反對!”因為優秀辯護律師擅長“反對”,充分表現出他對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一語破的的語言功力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強烈意識。對於來自公訴人的反對和法官的阻止,他能夠不失風度地解釋提問的合理性,用真誠的態度打動法官,於是巧妙地走出危機。他還善於從稍縱即逝的控方證人的證詞中或者公訴人的發言中發現對自己有利的細節從而加以渲染,以引起法庭足夠的注意。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技能,優秀辯護律師的辯護髮言具有很高的境界,因為他是用與眾不同的脱稿演説來完成辯護髮言。他口齒清楚,嗓音淳厚,富有感染力,體現了他豐富的語言儲備和嫻熟的修辭功力。自打做律師以來,我就十分欽佩對語言作細緻深入研究的律師,所謂優秀辯護律師,從某種意義上説就是法庭上的語言大師。最值得一提的是,優秀辯護律師要有超強的記憶力。如果是一個團伙犯罪案件,被告人多達十幾人,犯罪事實十數起甚至更多,他能夠把涉案人和若干證人的名字、每一起犯罪事實的時間、地點,特別是關鍵情節中被告人之間、證人之間及其相互間的多次筆錄一致的和不一致的細節以及出自哪本案卷的第幾頁都記得一清二楚。對於所引用的法律、司法解釋,甚至專業性極強的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內容,可以毫不猶豫直接引述它的文字。只有這樣的脱稿辯護演説,才稱得上辯護髮言的最高境界,只有這樣的辯護律師可以稱得上是法庭辯護大師。

四項基本功:從一名普通刑辯律師成長為優秀辯護律師,必須具備四項紮實的基本功:其一,“閲卷筆記基本功”,不論多大的律師,都要堅持親自閲卷,用自己的方式製作閲卷筆記,便於案情梳理和記憶其二,製作“調查筆錄”基本功,要善於抓住調查重點,合理進行話題過渡,最後進行合法性固定,等等其三,案件事實“強化記憶基本功”,反覆閲卷,系統整理,至少進行三次以上的案情講述(向同事、家人、朋友講述),以此記憶案情和歸納論點,同時尋找和發現最有説服力的表達方式其四,“表達基本功”,一方面向有經驗的律師和演講專家學習觀摩,一方面進行朗讀、辯論訓練,由淺入深,由易到難,還要勇於在法庭上進行脱稿演説的實踐。

二、全面而豐富的通識

1、法律專業知識的通識

在法律體系中,刑法和其他部門法的區別與其他部門法相互之間的區別,有本質性的不同。其它部門法之間是以其調整的法律關係來區別,而刑法是以其強制性的嚴厲程度與其他部門法想區別的。刑法同時調整了幾乎其它所有部門法所調整的法律關係,區別只是在於刑法是對其它部門法所調整法律關係中最嚴重的違法行為,進行最嚴厲的強制處罰。所以,根據刑事訴訟的特點,不僅要求辯護律師必須具有刑事法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求辯護律師應當掌握一定的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尤其是在辦理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案件時,需要用到其它部門法律的相關知識。

科學技術知識的通識

對自然科學(專業技術知識、專門性問題)和社會科學知識(包括歷史、地理、宗教、哲學、文學、藝術等)也要有一定的瞭解甚至對風俗習慣、村規民約和生活常識等也要有所知曉。

3、社會知識的通識

要有豐富的知識結構。刑辯律師即便做不到知識淵博,也要力求學識廣泛。既要有法學以及與之相關的法醫、物證、犯罪心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又要有刑事犯罪所涉及的多領域、多層次社會關係的基礎知識還要掌握漢語言文學、邏輯學、法庭演説等提高素質、提高技能方面的輔助知識。只有豐富的知識結構,才能應對複雜的、專業化的刑事案件,才能完成高質量、高水平的辯護。

要培養善於學習、勤于思考的學風。刑辯律師豐富的知識並非完全來自接受職業培訓,而主要是靠勤奮自學,博採眾長。所謂善於學習,我的體會就是要多讀書,除了專業書之外,還要多讀雜書,但是要少看手機、電腦網絡上的快餐文學要善於發現新事物,養成學習新事物的習慣,與新知識、新規則同步所謂勤于思考,我的理解就是遇到問題多動腦子,以自己的方式揭示問題的答案。知識需要消化,需要鞏固,通過學習和思考使知識得以昇華,從而變成刑辯律師的智慧能量。

同時,要注重將法理與情理相結合,把“常識、常理、常情”融入到刑事辯護當中,做到釋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法理情兼具。總之,辯護律師最好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既是專家,又是雜家。

三、敏捷而善於思辨的頭腦

1、反應敏捷,善於思考

一是要基礎紮實。應變能力,主要靠律師平時積累的淵博的知識和純熟的運用。二是認真準備。如果案件的證據材料不能準備的爛熟於心,公訴人一説證據三證明被告人有什麼情節,辯護律師蒙圈了,證據三是什麼都不知道。你如何可以敏捷、正確的做出反應三是果斷決策。四是回答準確。律師的應變,往往表現在延遲表達上,這就要求律師用語要講究尺度,恰到好處,回答的有針對性,做到真實、科學、正確、及時。五是反應迅速。出現變化的事態,證據的變化,供述、證言的變化等情況時,刑辯律師必須憑藉你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迅速做出判斷,及時迴應。六是多思多想。在頭腦中,自己和自己對抗,自己和自己辯駁,提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法庭上才能從容應對,而不會手忙腳亂。

2、善辯

一是口頭上善辯。要成為優秀刑辯律師,首先要自覺加強語言藝術的學習。刑辯律師應該成為最會説話的人。口才源於博學,要有豐厚的知識儲備。口才源於訓練,通過多種藝術形式的長期學習逐漸掌握説話的技巧和法庭演説技巧。比如從評書、相聲、播音主持等藝術形式中學習講述故事和表達感情的方法從台詞、聲樂教學和戲曲藝術中學習發聲、發音的方法,訓練動聽的嗓音。語言藝術最難得的就是敏捷、機智地應對複雜、尷尬的場面,這就需要長期的積累和觀察。

二是書面上的善辯。要培養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前面已經説到,優秀辯護律師應當是法庭上的語言大師。很多刑辯律師能説不能寫,或者能寫不能説,都是表達能力存在缺陷,這是執業的短板,影響辯護水平的發揮。所以有志於成為優秀刑辯律師的同學,必須致力於提高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四、執着而充滿激情的職業精神

辯護律師受人之託,應當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而不能敷衍了事,走過場。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只有盡職盡責、服務到位,努力過了,內心才不會有遺憾,不會有愧疚。

刑事訴訟具有對抗性強的特點,意味着辯護律師有時候需要非常激烈地同公檢法等公權力部門進行抗衡,需要面對種種威脅和誘惑。所以,做一名好的辯護律師,除了專業能力之外,還需要有勇於擔當的職業精神和敢為公平正義、法治至上獻身的激情。

五、包容、謙和、不卑不亢的職業態度

辯護律師應當對不同觀點持開放性的態度,虛心聽取各方意見,不要固執己見,自以為是。法律的本質是經驗,英美法系是經驗的結晶,大陸法系是理性的構建。經驗既是實踐的總結,同時也是一種個人的認知。由於每個人的知識積累、工作經歷、生活閲歷和所處立場不同,對一些法律問題的看法和傾向也往往不一致。刑辯律師應當對不同觀點、不同意見、不同做法持包容的態度,不能偏執的要求別人必須和你的意見完全一致。

律師的謙和應當包括兩個方面,其一,與當事人的地位相比較,應當居於次要地位。這樣理解並不是説律師在訴訟中的地位沒有當事人重要,相反,在訴訟中律師應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所長,指導好當事人如何正當地應對並敢於做衝鋒陷陣先鋒,敢於嚴正其詞地表達自己的代理觀點,但涉及到案件處理結果可能的得與失時,應當切切實實、一心一意地為委託人考慮,不得為了顧及自己的形象而喪失當事人的利益,從而違背了委託人將案件委託給你的根本目的。實踐中確有個別律師只圖自己一時痛快,與法官或者公訴人僵持不下,錯過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最終面臨着對委託人不利判決,使當事人承擔無謂的責任。其二、好律師不多言。律師辦理案件重在理清法律關係、蒐集利用相關證據,然後在加以適當的説明和闡述足已,過分地賣弄和突出自己本領的技藝,其實是令法官非常反感的,反而對委託人不利。個別律師天生好表演且居於演講的天賦,一句話就能夠説明的,他偏要滔滔不絕,將法庭當成普法課堂,在委託人面前,極盡表演之能力,卻所言無物、離題甚遠,根本沒有抓住案件的關鍵點。碰到這樣的律師,法官要不想打瞌睡,要不就是不耐煩地制止。其實,一個案件就一個或者幾個法律關係,你只要説出它的要點或者關鍵點就可以了,沒有必要眉毛鬍子一把抓,共性的、普遍的東西人人都知道的。何況,法官本來就是司法者,是內行,你把這些一談,人家自然就知道的。我從來不敢把法庭當成普法課題,不敢班門弄斧,我發表代理意見,原則上不超過三個爭議焦點,而且涉及到的法條也不統讀,點到為止,只要能夠達到法官知曉並能夠依法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使委託人的利益最大化的效果足已。這樣做,是尊重法律、尊重法官,把法官當成專家看。法官也是從事法律職業的,是具有深厚法學功底的,誰在法庭上給法官普法,就是不尊重法官,不尊重法庭,只會引起法官的反感,因為律師在法庭的的發言主要是向法官作出的,你知道的法律法官也知道,沒有必要將法官當成法盲看。但是這樣的表演是非常迎合當事人的口味的,當事人之所以喜歡這樣的律師,往往是不懂的法庭審判的規則。

雖然辯護律師應當堅持原則,不能一味妥協,更加不能唯唯諾諾,自廢武功,不敢多説一句話,但是也應當養成做事理性、平和、規範的職業習慣。不能完全脱離案件事實和證據而“死磕”、“胡磕”、“亂磕”,而要講法、講理、講情。既不應因為面對的是“公檢法”這些國家強制機關而諾諾弱弱。也不因為得理不饒人,而糾纏死磕。

六、誠信而有良知的職業道德

誠實守信是律師最重要的道德規範。在受案階段,如實告知當事人案情和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不像江湖遊醫那樣包治百病在訴訟過程中,如實告知當事人訴訟中出現的新問題和自己的處理方案在訴訟終結後,客觀如實地告訴當事人判決結果正當性或者非正當性以及是否有上訴的必要,讓當事人及時從自身利益的角度作出最佳判斷,以便妥善處理相關事務。

有人可能會問,。可是不説,但不能撒謊。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或者説法律有道德底線。雖然每個人心中的道德標準和正義觀不一樣,但是人類還是有共同良知的。雖然辯護律師不是正義的化身,也不代表正義,但是應當內心有正義感,要努力做積極正面的事情,而不應當做泯滅良知的事情,必須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紀律。不能為了謀取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什麼事情都願意幹、什麼事情都答應,這樣子做不但很容易成為“騙子”,而且有可能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七、健康而充滿活力的體魄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辯護律師“白天驅車忙辦案,夜晚案卷堆枕邊”,工作、生活大多沒有規律,休息時間常常被擠佔,加上當事人的各種要求,心理壓力特別大,只有擁有健康的體魄,才能勝任辯護律師這份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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