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行為監管的原則是

來源:魅力女性吧 9.65K
保險市場行為監管的原則是

為了規範保險業監管,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的同時,應當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由專門監管機構監管的原則由於保險業務對社會經濟與政治的影響都很大,各國都是加強對保險業務的監督管理同時又由於保險監管的專業性與技術性較強,為保證監管的效用,大多數國家都是設立專門的保險監管機構來履行監管職責。我國亦然。《保險法》第8條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以依照本法負責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其中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以前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後來隨着改革深入,自1998年11月開始,已是真正的專門監管機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依法監管的原則這是指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方式、監管程序、監管責任等,都必須依法進行否則,監管無效,並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根據保險行為是否實施而可分為事前監管和事後監管。由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因此,保險活動和保險監管都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一些基本原則。在政府管理經濟活動方面,市場經濟要求更多的是“行為前立標準,行為後再處理”因此,保險監管應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

保險監管“以我為主、安全可控、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和諧發展.”這是保險監管部門提出的監管新五項原則.

1、以我為主,就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保險業實際,牢牢把握對外開放的主動權,不斷完善對外開放政策.

2、安全可控,就是將對外開放的力度和我國保險市場的可承受程度結合起來,有步驟、有秩序地擴大對外開放,防範對外開放可能帶來的風險,維護金融保險安全.

3、優勢互補,就是充分利用外資保險公司在資本、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加強我國保險市場薄弱環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4、合作共贏,就是加強中外資保險公司的合作與交流,公平競爭,共同發展,形成促進保險業發展的合力.

5、和諧發展,就是通過對外開放,實現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有機融合,實現國內保險資源和國際保險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中資保險公司和外資保險公司的協調發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