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與光強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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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與光強公式

發光強度簡稱光強,國際單位是candela(坎德拉)簡寫cd。Lcd是指光源在指定方向的單位立體角內發出的光通量。光源輻射是均勻時,則光強為I=F/Ω,Ω為立體角,單位為球面度(sr),F為光通量,單位是流明,對於點光源由I=F/4 。

而發光功率=光強*接受光的範圍(角度)。

功率與光強公式

光強度等於單位面積的光功率。

發光體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是該發光體在該方向的立體角元dΩ內傳輸的光通量dΦ除以該立體角元所得之商,即單位立體角的光通量。

光功率單位常用毫瓦(mw)和分貝毫瓦(dbm)表示,其中兩者 的關係為:1mw=0dbm.而小於1mw的分貝毫瓦為負值。其中兩者 的關係為:1mw=0dbm。而小於1mw的分貝毫瓦為負值。

擴展資料:

使用分貝做光功率單位的好處:數值變小,讀寫方便。電子系統的總放大倍數常常是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

一架收音機從天線收到的信號至送入喇叭放音輸出,一共要放大2萬倍左右。用分貝表示先取個對數,數值就小得多。

由於光電管所用的光電材料(即探頭)的光譜靈敏區的限制,所測得的光強只是該光譜靈敏區範圍內的值。

功率與光強公式

光功率的計算公式

Pe=Ao-Ar

其中 Ao——光放大器輸出光功率dBm

Ar——該支路光鏈路總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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