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化用地使用規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2.24W
1、新建居住區經地佔居住區總用地比率不低於30%。
2、城市道路主幹道綠帶面積佔道路總用地比率不低於20%。次幹道不低於15%。
4、學校、醫院、機關團體、公共文化設施軍隊等單位的綠地率不低於35%。
5、生產綠地面積占城市建成區總面積比率不低於2%。
1、新建居住區經地佔居住區總用地比率不低於30%。
2、城市道路主幹道綠帶面積佔道路總用地比率不低於20%。次幹道不低於15%。
4、學校、醫院、機關團體、公共文化設施軍隊等單位的綠地率不低於35%。
5、生產綠地面積占城市建成區總面積比率不低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