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發劑和火鹼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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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發劑和火鹼的區別

水發劑是添加劑,含有鹼成份,具有一定的腐蝕性,不易直接接觸使用的水發劑符合GB 2760的規定是被允許的。

火鹼完全是鹼,是不允許用在食品泡發的。

水發劑是水浸泡銷售的乾製品水產品包括水發海蔘、水發魷魚、水發墨魚、水發乾貝、水發魚翅等,水浸泡銷售的解凍度水產品(解凍蝦仁、解凍銀魚等),以及浸泡銷售的鮮水產品(鮮墨魚仔、鮮小魷魚等)中所用到的一種添加劑。

水發劑本身有一定的毒性,對身體有危害,使用的水發劑符合GB 2760的規定是被允許的。

火鹼遇冷水會放出大量的熱,完全解離成納離子與氫氧根離子,氫氧化納在水處理中可作為鹼性清洗劑,溶於乙醇和甘油。用火鹼的水溶液泡發海蔘或鮮蝦仁等。鹼發就是將幹品原料先放入冷水中浸泡回軟,再放入一定比劇鹼液浸泡相當時間,使幹品原料吸收水分而漲發回軟再吐水,清除體內鹼質和腥羶氣味,恢復新鮮狀態加工方法。

水發是乾製品最常用的一種漲發加工方法,多數乾製品均採用。即使採用其他方法漲發的乾製品,也要經過水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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