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做官求過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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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淵明做官求過何人

讀過陶淵明的《歸去來兮辭》和《飲酒》詩的人,想必會對他厭棄官場、傾慕田園生活的性情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陶淵明是不可能低三下四也求官的。他共有五次從政經歷:

第一次:晉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其時他29歲。他出去當官的目的,只是因為家裏貧窮,想掙點俸銀補貼家用。陶淵明八歲喪父,十二歲庶母卒,其後家園又為人所侵佔。所以他一直生活在貧困之中。他第一次當的官是江州祭酒,管理的是三國以來形成的民間宗教團體五斗米教的科議事務。由於不屑於低聲下氣地逢迎上司,不久他就辭去了江州祭酒的職務,回到他的故里豫章郡康樂縣(今江西宜豐縣)義鈞鄉的南山一帶,過起了田園生活。不久,州官又下令召他為主簿,專門處理官府的文書事務。陶淵明接受了第一次當官的教訓,將這推辭了。

第二次:晉安帝隆安三年(399)到五年(401),時間長達三年。當時荊、江二州刺史桓玄看中了陶淵明的文才,召他為軍府參軍,掌管軍中的文書簿籍。雖然身在軍營,但他的心裏還掛念着他的家人,他的田園生活。自晉安帝隆安四年底至次年7月末,他先後以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為藉口,兩次回潯陽老家探親。隆安五年的冬天,他的親生母親孟氏去世,他於是藉口回家鄉居喪,乾脆離開了桓玄的軍營。

第三次:晉安帝元興三年(404)三四月間,其時陶淵明服喪期滿,正想找點事情做做。於是被當時的鎮軍將軍劉裕召為參軍,東下京口(今江蘇鎮江)赴任。這一次的軍營官場,仍然沒有栓住陶淵明的心。他終於還是離開了軍營,回到宜豐故里,過起了“耕植”的田園生活。

第四次:晉安帝義熙元年(405)三月,當時的建威將軍江州刺史劉敬宣,想找一個可靠的人替他去京城遞交一份辭職表。聽説陶淵明是東晉名流陶侃之後,又曾為劉裕參軍,故特示以“惠愛”,送給了他一個“參軍”的虛銜,派他持表出使京城。陶淵明心裏看不上這個閒職,但由於“耕植不足以自給”,人窮志短,也就顧不上閒職不閒職了。想不到他完成了出使京城的使命之後,這“參軍”一職也自然解除了。以前都是他炒別人,這次卻是人家炒了他的魷魚。

第五次:晉安帝義熙元年(405)秋八月,應闢為彭澤縣令。對這個“七品芝麻官”,陶淵明本來就沒看上眼。只是因為當縣令可以掙錢養家餬口,外加掙點喝酒的小錢罷了。因此,當他又碰到被迫逢迎上司的違心事又適逢胞妹去世時,終於以“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和“回家弔喪”為由,自解印綬,歸隱田園。而自此之後,他就一直過着隱居田園的生活,直到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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