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準四公開監管要求解讀
來源:魅力女性吧 1.55W
一、“七不準”的內容
1.不允許貸款轉讓
信貸業務應堅持貸款實際支付和委託支付的原則,將全部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允許強行設定條件或協商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2.不允許存貸款掛鈎
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開,存款不應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
3.不允許貸款收費
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收取費用。不允許通過發放貸款或其他方式提供融資等方式.
4.不浮利分費
要遵循利費分離的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將利息分解為收費,嚴禁變相加息。
5.不允許貸款捆綁
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不得強行捆綁或捆綁。
6、沒有浮到頂
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貸款利率一般不應提高到最高限額。
7、不準轉嫁成本
其他服務產生的與盡職調查和抵押品評估相關的費用不得轉嫁給客户。
二、“四公開”內容
1.收費項目已打開
總行統一制定收費價格和價目表。同一收費項目內容描述、收費項目統一名稱等要素,不得自行制定收費項目名稱等要素。
2.服務的質量和價格是公開的
服務收費應符合質量和價格原則,為客户提供實質性服務、給客户帶來實質性利益或提高客户實質性效率的產品和服務,不得收費。
3.實用程序功能已打開
服務價格應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所有服務都必須有明確的標識,告知義務要充分履行,讓客户清楚地瞭解服務內容、方式、功能和效果,以及相應的收費標準,確保客户瞭解足夠的信息,做出自己的選擇。
4.優惠政策開放
堅持服務優先、具體目標減收費用、利潤分成的原則,明確小微企業、農業、農村、弱勢羣體、社會福利相關金融服務的優惠目標範圍,公佈優惠政策、優惠方式和具體優惠額度,體現扶小扶弱的商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