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丘與友期行註釋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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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丘1.與友期行2,期日3中,過中4不至,太丘捨去5,去後乃至6。 元方7時年七歲,門外戲8。客問元方:“尊君在不9”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10。”元方曰:“君與家君11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12對子罵父,則是無禮。”友人慚13,下車引14之,元方入門不顧。
註釋
1、陳太丘: 陳寔(shí),字仲弓,東漢潁川許(現在河南許昌)人,做過太丘縣令。太丘:古地名。
2、期行: 相約同行。期,約定。
3、期日中: 約定的時間是正午。日中,正午時分。
4、過中:過了正午。
5、捨去:不再等候就走了。去,離開。舍:捨棄,拋棄。
6、乃至:(友人)才到。乃,才。
7、元方:即陳紀,字元方,陳寔的長子。
8、戲:嬉戲。
9尊君在不(fǒu):你父親在嗎尊君,對別人父親的一種尊稱。不,通“否”
10、相委而去:丟下我走了相 偏指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為,代詞,通“之”,我委,丟下,捨棄。
11、家君:謙詞,對人稱自己的父親
12、信:誠信,講信用。
13、慚:感到慚愧。
14、引:拉,要和元方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