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上訴和申訴的區別

來源:魅力女性吧 2.97W
民事案上訴和申訴的區別

1對象不同。上訴的對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裁定。而申訴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2主體範圍不同。申訴主體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上訴主體是被告人、自訴人、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經被告人同意的辯護人和近親屬。

3受理機關不同。申訴受理機關既包括原審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也包括對應的人民檢察院。上訴機關只能是原審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

4後果不同。申訴只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不能停止生效的判決、裁定。而上訴必然引起二審程序導致一審判決、裁定不能生效。

上訴是不服一審判決,不管有沒有新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均可提出上訴,申訴是二審後依然不服判決的救濟,一審敗訴,二審勝訴率只有5%左右的可能,大部分為敗訴,二審不服,進入申訴,成功率更是微乎其微,希望不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