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認定程序有哪些

來源:魅力女性吧 3.02W
見義勇為認定程序有哪些

     1、申請。單位或個人向縣綜治辦提交申請確認見義勇為行為的報告或反映見義勇為事蹟,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受理登記。縣綜治辦接申請或反映後,填寫《見義勇為行為確認受理調查登記表》。

    3、調查。縣綜治辦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瞭解、核實情況,收集相關證明材料。

    4、召開見義勇為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審議見義勇為行為。

    5、公示。社會反映較大需要徵詢意見的情況在報縣人民政府確認之前向社會廣泛徵詢意見,公示期限為15日。

   6、確認。填寫《縣見義勇為審批表》,報縣人民政府確認,並發表彰性文件。

7、表彰、獎勵。向見義為人員頒發榮譽證書、獎勵金。

8、建立檔案。整理見義勇為人員相關資料形成檔案。

9、報市綜治辦備案。統計整理全年見義勇為確認獎勵情況,報市綜治辦備案。

10、向市綜治辦推薦。事蹟特別突出的可向市綜治辦推薦,提交推薦報告,填寫《市(州)見義勇為審批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