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爾定理的實際發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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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爾定理的實際發現者

哥德爾定理是數理邏輯中的一個定理,1931年奧地利邏輯、數學家克爾特.哥德爾(Kurt Godel)發現並證明的,這個定理徹底粉碎了希爾伯特的形式主義理想。

哥德爾定理其實是兩個定理,其中哥德爾第一不完備性定理是最重要、也是誤解最多的,從這一定理的版本眾多就可以看出。如:“如果一個形式理論T足以容納數論並且無矛盾,則T必定是不完備的。”“任何一個相容的數學形式化理論中,只要它強到足以在其中定義自然數的概念,就可以在其中構造在體系中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否證的命題。”“任何一個足夠強的一致公設系統,必定是不完備的”

第二不完備性定理是第一定理的一個推論:“任何相容的形式體系不能用於證明它本身的相容性”

哥德爾是奧地利裔美國著名數學家,不完備性定理是他在1931年提出來的。這一理論使數學基礎研究發生了劃時代的變化,更是現代邏輯史上很重要的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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