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後中國發生了哪些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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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後中國發生了哪些大事

1、1966年至1976年,我國發生文化大革命,十年國內動亂,偏離了經濟發現軌道。

2、中國重返聯合國。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1976次會議,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由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個提案國提議的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26日,聯合國祕書長吳丹正式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1971年11月15日,喬冠華、黃華出席聯合國第26屆大會。團長喬冠華髮言,表明中國人民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重要力量。

3、中美建交。1972年2月21日--28日,美國總統尼克松應周總理的邀請訪華。毛主席會見尼克松總統。1972年2月28日,中美簽署《上海公報》,197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簽署《中美建交公報》,美國承認只有一箇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美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3月1日互派大使並建立大使館。

4、中日邦交正常化。1972年9月25日--30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應周總理的邀請訪華,毛主席會見田中角榮,9月29日,兩國政府發表《中日聯合聲明》,標誌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1978年,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

5、實行改革開放。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勝利召開,標誌着我國改革開放拉開帷幕,再次步入經濟發展軌道。

1月1日 黃河劉家峽水利樞紐工程勝利截流。

   1月20日 中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政府在北京互換《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批准書。此前,1955年4月22日,中國政府在萬隆會議上與印度尼西亞政府簽訂了關於避免雙重國籍的條約,但印尼國會遲遲沒有批准該條約。在中國政府的努力下,兩國直至本年1月20日才互換條約批准書,24日雙方同時公佈生效。

   1月28日 中緬兩國總理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之間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中緬邊界條約是新中國與亞洲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為今後解決類似問題樹立了良好範例。

   3月22日 中共中央批轉《鞍山市委關於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毛澤東代中央起草批示,將鞍鋼實行的“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管理制度稱作“鞍鋼憲法”,要求在工業戰線加以推廣。

   4月18日-27日 中共中央軍委召開全國民兵代表會議,充分肯定新中國成立以來民兵建設的成就,明確提出民兵工作的任務和作用。

   4月 新中國自行設計、建造的第一座大型水電站——新安江水電站第一台機組開始發電。

   5月25日 中國登山隊隊員王富洲、貢布(藏族)、屈銀華從北坡集體登上世界最高峯珠穆朗瑪峯。人類第一次戰勝珠峯北坡天險。

   9月 黃河三門峽水利樞紐工程建成蓄水。1978年底,三門峽水利樞紐改建工程竣工。

   11月3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要求堅決糾正農村人民公社中的“共產”風。

   11月17日 國務院第一百零五次全體會議通過《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批准《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隨後,國務院於1961年3月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指示》。

1960年到1970可統稱20世紀60年代,中國發生的事情有:

1、1959-1961三年自然災害。

2、1966-1976文化大革命。

3、1962對印自衞反擊戰。

4、1969珍寶島戰役。

5、1964原子彈試爆成功。

6、1960年仿製導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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