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法和妨害執法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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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執法和妨害執法的區別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給予治安處罰,叫阻礙執行職務,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構成犯罪,叫妨礙公務罪。阻礙執行職務罪屬一般治安案件,在處罰上一般採取拘留形式,處罰就是拘留幾天,阻礙公安執法多加幾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務罪屬於刑事犯罪,處罰比較嚴重,二者侵害的主體造成的後果無區別。

阻礙執法是以輕微的方法阻礙執法人員執法。妨礙執法是指以暴力手段妨礙執法人員執法,二者是有區別的。阻礙執法行為可以依據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妨礙執法使用暴力性質嚴重,嚴該追究刑事法律責任。對這種阻礙執法,妨礙執法的行為,必須嚴力打擊,樹正氣,打擊違法行為。

阻礙執法是指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應當受到治安處罰,妨害執法指的是用暴力手段影響執法,造成嚴重後果,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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