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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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之後,就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議論和關注。優化生育政策也是基於當前國情,是關係中華民族發展的大事情。據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正式發佈,下面我們就來看下三孩生育政策內容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哪些吧。

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組織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八)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考慮本地區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做好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

       (九)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户、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脱鈎。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週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撫幼養老功能。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諮詢指導。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户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

       (十一)加強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羣、全生命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依託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平台,實現教育、公安、民政、衞生健康、醫保、社保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健全人口預測預警制度。

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十二)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實施婦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加強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能力及兒科建設,夯實縣鄉村三級基層網絡,加快補齊生育相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

       (十三)綜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加強相關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諮詢,強化婚前保健,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促進早篩早診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

       (十四)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強化規劃引領,嚴格技術審批,建設供需平衡、佈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格規範相關技術應用。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

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第2張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十五)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標準規範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強化政策引導,通過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以市地級行政區為單位制定整體解決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推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發展智慧托育等新業態,培育托育服務、乳粉奶業、動畫設計和製作等行業民族。

       (十六)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服務。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務機構。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居住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

       (十七)加強綜合監管。各類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範,並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要承擔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

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第3張

       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十八)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十九)加強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結合下一步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户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二十)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持續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有效解決“擇校熱”難題。依託學校教育資源,以公益普惠為原則,全面開展課後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項目和託管服務,推動放學時間與父母下班時間銜接。改進校內教學質量和教育評價,將學生參加課外培訓頻次、費用等情況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嚴格規範校外培訓。

       (二十一)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規範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適時對現行有關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規定進行相應修改完善。

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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