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飲料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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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飲料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GB/T 21732-2008《含乳飲料》中規定:“含乳飲料是以乳或乳製品為原料,加入水及適量輔料經配製或發酵而成的飲料製品。含乳飲料還可稱為乳(奶)飲料、乳(奶)飲品。”含乳飲料包括三種:配製型含乳飲料、發酵型含乳飲料、乳酸菌飲料,其中發酵型含乳飲料還可被稱為酸乳(奶)飲料、酸乳(奶)飲品。可見,大家常喝的產品都包括在內。

     我國乳業新《國標》明確規定,牛奶的乳蛋白含量需大於2.8%。而關於含乳飲料,《含乳飲料國家標準》規定,配置型含乳飲料及發酵型含乳飲料不小於1%,乳酸菌飲料不小於0.7%。

GB/T 21732-2008 含乳飲料

本標準規定了含乳飲料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含乳飲料。。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如下標準廢止:QB 1554-92 乳酸菌飲料《含乳飲料衞生標準》GB 11673-2003 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11673-1989《含乳飲料衞生標準》,GB1167 3-1989 《含乳飲料衞生標準》同時廢止。 本標準與GB 11673-1989 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 00 對標準文本格式進行了修改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11673-1989《含乳飲料衞生標準》,GB11673-1989《含乳飲料衞生標準》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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