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攜帶充電寶容量規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1.33W
隨機攜帶充電寶容量規定

不超過20000mAh及以下的充電寶是可以攜帶乘車的。

鐵路旅客乘車新的規定,攜帶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容量不超過100Wh的。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規定: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容量不超過100Wh(100Wh相當於27027mAh容量),20000mAh及以下的充電寶是可以攜帶乘車的,如果旅客攜帶超過20000mAh的充電寶至高鐵站乘車,可將充電寶暫存於車站或讓人帶回才能允許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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