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債抵債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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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債抵債司法解釋

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消。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債務人用債權抵債屬於債權轉讓的範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該債權轉讓的行為需要通知到債務人,否則將對債務人不產生效力,債權轉讓過程中的產生的履行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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