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債和擔保買賣的區別

來源:魅力女性吧 1.57W
以房抵債和擔保買賣的區別

兩者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同:

以房擔保:房屋買賣合同只是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借款合同關係仍然存續,此時,就應當認定為以房擔保。

以房抵債:雙方在債務到期後或者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一致意見,確認欠款的具體數額,並將欠款轉為購房款,實質上,就是雙方同意終止原借款合同,並重新建立新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此時債權人的目的在於獲得合同約定獲得房屋所有權。

抵債和擔保是兩回事,以房抵債就是把房子過户給債權人,而擔保買賣就是拿房子擔保債務的 落實,不一定真給債權人,但是在擔保期間,房主不能自由處置房屋,如不買賣,不能贈與他人等,直到擔保期間結束。

區別在於:

以房擔保:針對未來不確定的債務所預先設定的擔保,因此合意達成的基礎為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但此時債務數額尚未確定。

以房抵債:以房抵債需要雙方同意將欠款轉為購房款,故該合意達成的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後或者借款合同未屆滿前,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原借款關係,並建立新的房屋買賣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