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津貼2021年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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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注:假期天數,各地區細則規定不同,以各地區為準。)
2、生育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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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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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上一個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照每月30天的標準進行折算,按照下列產假天數計發:
①順產:98天
②難產(含剖宮產):增加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