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案是怎麼回事 - 阿里女員工案飯局照片曝光

來源:魅力女性吧 2.2W

近日,針對“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機關在濟南、杭州兩地同步全面調查取證,依法開展訊問詢問、調閲視頻監控、固定提取電子數據、勘驗檢查等工作。

阿里女員工案是怎麼回事

一、案件起因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團王某文、胡某敏來濟出差,入住市中區大觀園亞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團周某(女)來濟出差,入住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橋區維也納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濟南華聯超市洽談業務併成功簽約。當晚,4人在市中區中海環宇城漁家燈火飯店宴請濟南華聯超市張某等4人。飯後,周某返回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認為自己可能在醉酒狀態下被人侵害,與丈夫通話後於中午報警。

二、關於犯罪嫌疑人王某文

涉嫌強制猥褻犯罪的情況

2021年7月28日12時34分,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張莊路派出所接110報警,報警人周某稱:“昨天晚上喝醉酒了,我同事送我回來,第一次送我回來是兩個同事一起,後面其中有個男同事自己單獨折返進入我房間,那個時候我已經喝醉了,然後可能發生一些事情,我現在想去查這個酒店的監控,酒店這邊説:‘不能看,涉及用户隱私。’我這邊沒辦法看,我想問下怎麼能看下錄像,是不是可以説,警察的人來過後能看錄像?目前我沒有受傷。”

接報警後,張莊路派出所第一時間處警,並於當日受理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後,調取查看監控錄像,對房間進行勘查。經查實,周某系退房後報警,其入住房間已打掃。隨後,民警立即帶領周某前往山東省立醫院進行人身檢查。15時15分,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周某舉報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因案情比較複雜,需多方取證調查,根據《公安機關執法細則》,7月29日,槐蔭區分局將此案立案審查期限延長30日。8月10日,立為強制猥褻刑事案件。

經查證,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後四次進入周某房間。

第一次:7月27日22時51分,王某文與濟南華聯超市陳某麗(女)打出租車送周某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無法確認房間號碼,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證、房卡交服務員確認房間號碼。22時53分,王某文和陳某麗一起把周某送進房間休息。22時58分,陳某麗離開後,王某文間隔15秒離開房間。

第二次:陳、王兩人下樓後,陳某麗打車回家。23時04分,王某文在酒店門口欲打車離開時,接到胡某敏電話告知,周某多次給其打電話説話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樓下,讓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況。23時08分,王某文取消打車軟件訂單。23時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證,經前台電話聯繫徵得周某同意後,辦理了周某房間的房卡,於23時23分進入周某房間。在房間內,王某文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

23時33分王某文網上購買避孕套。23時43分王某文離開周某房間,此時避孕套並未送達。7月28日0時,快遞員將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時許,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將該避孕套取走並丟棄)。

第三次:7月28日0時,王某文在酒店門口打車準備離開,接到身在杭州同事胡某鵬(女)微信視頻電話告知,周某多次與其聯繫語焉不詳,讓王某文查看一下週某情況。王某文連接了視頻通話於0時13分進入周某房間,向胡某鵬證實周某已入睡。0時21分,王某文離開周某房間。

第四次:王某文下樓後,因發現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區大觀園亞朵酒店)的公用雨傘遺忘在周某房間,於0時24分進入周某房間,0時26分取回雨傘後離開房間,打車返回酒店休息。

三、關於犯罪嫌疑人張某

涉嫌強制猥褻犯罪的情況

8月4日,周某再次撥打110報警稱:“7月27日晚上,我在濟南市市中區中海環宇城漁家燈火飯店內與同事領導吃飯時,因醉酒被人猥褻。”市中區分局七賢派出所接警後當日受理,依法開展調查。8月10日,市中區分局依法將此案移交槐蔭區分局進行併案偵查。

經查證,7月27日宴請期間,21時29分,周某因飲酒過多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間。周某出包間後一路嘔吐至飯店大廳吧枱垃圾桶處。隨後,返回包間途中張某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22時許,宴請結束。

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繫,告知房間號碼,張某從家中攜帶一盒未開封的避孕套,於7時59分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9時35分,張某離開周某房間時,帶走周某內褲一條,避孕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四、涉案相關情況調查

1.關於周某是否被迫出差

經查實,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團某部與濟南華聯超市達成合作意向後,單位確定周某負責後續對接。7月15日雙方網籤,約定7月27日現場蓋章簽約。通過大量證人證言及調取阿里公司出差報備系統信息、相關電子數據等證據,未發現周某被迫出差情況。

2.關於周某是否被“灌酒”

經查實,7月27日下午雙方簽約結束後,王某文提議共同慶祝簽約成功,周某預定了飯店並通知濟南華聯超市參加人員就餐的時間、地點。當晚,共8人就餐(6男2女),1位女士未飲酒,1人飲用2瓶啤酒,王某文、張某、周某等6人飲用近5瓶白酒。經就餐人員、飯店服務人員證實,就餐期間無人強迫飲酒,周某飲用白酒約350毫升。

案發後,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開展立案調查,為確保調查權威、準確、專業,濟南市公安局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山東省公安廳刑偵局督導並組織專家參與了案件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阿里女員工案是怎麼回事 阿里女員工案飯局照片曝光

説起來這也算是一場媒介審判的事件。媒介審判又叫新聞審判,指新聞媒介利用其公開傳播的新聞報道或評論,干預、影響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以往,造成媒介審判的新聞事件大多通過傳統媒體進行傳播, 而傳統媒體因為其自身的侷限性以及受政治經濟等因素的影響往往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選擇性的報道。但是,隨着新媒體時代的到來,信息源從傳統媒體擴展到新媒體,傳播的途徑和範圍也隨之擴大,從而形成的輿論勢力也愈發強大。

阿里女員工指控遭遇猥褻和在公司內部受到打壓的文章可以視為事件引爆輿論的燃點。從警方通告來看,她確實是被人侵犯了,但與先前那篇檄文出入不小。即不存在強迫出差,不存在強制灌酒,不少事實也並非如她所言,她自述中對王某文的描述多處與事實不符,多處細節不實,給輿論場留下了不少疑惑。

只是當社會事件充斥着各類反轉,公眾的同情心、憤怒感、獵奇心、窺私慾一而再你再而三的算計後,使得網友的媒介素養會隨着網齡增長而提高,但

當越來越多的網友都認識到“該讓子彈飛一會兒”選擇保持緘默,被抬高的是那些真正的,沒有任何“小作文”的受害者維權成本。不禁讓人想到十五年前的彭宇案——公眾心目中彭宇見義勇為做好事的情節並非事實,老人真的是彭宇撞的。如今,在公共事件面前,似乎先贏得輿論者的才是贏家,彷彿歷史的循環。

阿里女員工案飯局照片曝光

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風波未止,在首次面對媒體發聲之後,9月14日,張某妻子紀女士和張某姐夫接受了記者採訪,講述案發以來的經歷和了解到的情況,並提供了事發當晚飯局上的一張照片。

阿里女員工案是怎麼回事 阿里女員工案飯局照片曝光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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