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認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3W
第一看年齡,小於12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個是硬性條件,很好判斷。
第二看是否是精神病人精神病的發病期,這個很難判斷,需要具有資質的醫院的鑑定!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的不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但是有監護人,監護人有監護責任!
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認定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年滿十六歲的,並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定義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定義: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定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8 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