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利相結合的管理制度

來源:魅力女性吧 2.93W
權責利相結合的管理制度

責、權、利相結合責、權、利相結合是指經濟責任制的基本原則之一。

責是指企業應對國家或經濟主管部門所負的經濟責任或所承擔的經濟義務,它包括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財務管理以及經營成果和計劃、物資調撥、上繳利潤(或税金)等方面的責任

權是指在承擔上述責任,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的前提下,國家賦予企業的計劃、生產經營、財產物資管理、人事管理和財務管理,技術措施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的權利,包括完成國家計劃以後的產品銷售、按規定留給企業的利潤和折舊基金的使用權等,這些權利,通常亦稱為企業自主權

利是指企業的經濟利益,在現階段,企業的利益通常包括有兩方面,一是企業本身的利益,如企業的發展、生產規模的擴大、素質的提高等,核心是企業可支配利潤的多少,二是企業職工的利益,包括實際收入水平高低和公共福利事業享受的多少等。

責任、權力、利益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密切聯繫,缺一不可的。責、權、利三者結合,責任是前提,是第一位的權力是實現責任、獲得利益的保證利益則是盡責盡能的動力。只有建立和健全責、權、利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制度才能使經濟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