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與承租的區別

來源:魅力女性吧 1.41W
承包與承租的區別

區別如下:

首先經營成果的支配權、佔有權不同。承包的經營成果歸出包方所有,作為承包人僅享受承包合同所規定的利益,其利益可按利潤一定比例計算,也可按固定金額支付承租的本質在於其經營成果歸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對經營成果進行支配和佔有,而出租方僅僅收取按合同規定的金額或比例,即租賃費,出租方無權對經營成果進行分配

第二,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前者的風險主要是出包方承擔,承包方僅按合同對企業根據市場情況及企業產品結構進行日常經營,對於能否按即定合同目標完成,僅對承包人本人報酬(包括日常工資所得和年終按合同所得)的影響,予以相應的全額所得和部分所得,而由此完不成任務所承擔的風險由出包方承擔。對後者其風險就由承租方來承擔,因為對出租方的資產必須是保值或增值,而在經營期間達不到預定目標,抑或是虧損和贏利都屬於承租方的。即使與出租方按比例分享所得,於出租方而言損失都相當小,而固定分利於出租方沒有任何風險

第三,承包方具有生產經營、人事勞動管理、職工獎懲等權利,但這些權利是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權是不完全的承租賃經營中兩權分離的程度更徹底,企業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門的附屬物,經營者不僅具有企業機構的設置權、收益分配權、生產經營決策權、對職工的錄用和解聘權等,而且還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調整企業的經營方向,並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承包與租賃是兩種不同的經營方式,雖然兩者在兩權分離等方面具有共同點和兼容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