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分級 - 我國如何定義高血壓
高血壓分級是如何定義的?高血壓病需要早發現早治療,所以世界包括我國對高血壓都有一個分級的標準,以便準確用藥,降級治療。
高血壓病分級的我國標準
正常血壓:收縮壓<120mmHg 和 舒張壓<80mmHg
正常高值:收縮壓120~139mmHg 和 舒張壓80~89mmHg
高血壓:收縮壓≥140mmHg 或 舒張壓≥90mmHg
1級高血壓(輕度):收縮壓140~159mmHg 或 舒張壓90~99mmHg
2級高血壓(中度):收縮壓 160~179mmHg 或 舒張壓100~109mmHg
3級高血壓(重度):收縮壓 ≥180mmHg 或舒張壓≥110mmHg
單純收縮期高血壓:收縮壓≥140mmHg 和 舒張壓<90mmHg
高血壓病分級的國際標準
1、輕度高血壓:舒張壓在12.6~13.8kPa(95~104mmHg)之間,且無靶器官損害。
2、中度高血壓:舒張壓在13.9~15.2kPa(105~114mmHg)之間。
3、重度高血壓:舒張壓≥15.3kPa(115mmHg)。
4、臨界高血壓:是指血壓水平超過正常範圍,而又未達到高血壓的標準,即舒張壓12.1~12.5kPa(91~94mmHg),收縮壓在18.9~21.2kPa(141~159mmHg)之間。
高血壓病分級的臨牀標準
低危組:高血壓1級,不伴有危險因素;
中危組:高血壓1級伴1-2個危險因素,或高血壓2級不伴或伴有不超過2個危險因素;
高危組:高血壓1-2級伴至少3個危險因素(注意:在達到高危組的患者要立即開始用藥治療);
極高危組:高血壓3級或高血壓1-2級伴靶器官損害及相關的臨牀疾病(包括糖尿病)。
高血壓發病的危險因素
1.吸煙;
2.血膽固醇>220mg/dl;
3.糖尿病;
4.男性年齡>55歲,女性>65歲;
5.早發心血管疾病家族史(發病年齡女性<65歲,男性<55歲)。
高血壓發病的靶器官損害
1.左心室肥厚(心電圖或超聲心電圖);
2.蛋白尿或/和血肌酐輕度升高(1.2-2.0mg/dl);
3.超聲或X線證實有動脈粥樣斑塊(頸、髂、股或主動脈);
4.視網膜動脈局灶或廣泛狹窄。
高血壓發病的併發症
1.心臟疾病(心絞痛、心肌梗死、冠狀動脈血運重建術後、心力衰竭);
2.腦血管疾病(腦出血、缺血性腦卒中、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3.腎臟疾病(糖尿病腎病、血肌酐升高>2.0mg/dl);
4.血管疾病(主動脈夾層、周圍動脈疾病);
5.高血壓視網膜嚴重病變(出血或滲出,視乳頭水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