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民法典101條全文 來源:魅力女性吧 2.58W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未設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 民法典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