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積分變量替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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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積分變量替換原則

經過變量替換以後,u確實是新的積分變量,原來的積分變量是t,對積分而言,x可看作常量,對求導而言,x是求導變量,這些都是對的。 你的問題是説,題目和又例是兩種情況,前者u=2x-t,x與(新)積分變量u有關,而後者x與積分變量t無關,是吧。

是這樣,對該變量替換來説,x與u在形式上是有關係的,但其實是常量與變量的關係(只有t與u是變量間的關係),由此,x相對於新的積分變量u看作常量就不難理解了。

或者説,當變量替換的步驟完成以後,x與u的那個關係,我們已經在變量替換的過程中考慮完畢(換積分變量、換積分限、換被積函數等),此時,我們要獨立地審視替換後的積分表達式,而不再關聯關係u=2x-t,這也可以説是定積分換元的一個特點吧。 注意一下,在本質上,替換u=2x-t中,u與t是變量替換中的一對變量,而x始終是常量(對積分而言,不是對求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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