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關於命案偵辦規定

來源:魅力女性吧 2.33W
公安機關關於命案偵辦規定

命案比破

凡發生命案,公安局局長必須到達現場指揮發生2人以上死亡的命案和殺人分屍、殺人焚屍等重大命案,公安局局長必須到達現場指揮。二是落實專案組長負責制。各地公安機關分管刑偵工作副局長是命案偵辦專案組組長,對參戰警力統一指揮,保證偵查工作高效開展。三是落實合成作戰機制。明確各參戰部門職責任務和工作流程,刑偵、刑事技術、技偵、網安、視偵、情報、派出所等部門和機構同步上案。

堅決落實破案責任機制 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嚴格落實命案偵破“3+N”領導責任制和“一長雙責制”、現場勘驗“一長四必制”。

案發地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同志即為命案偵破第一責任人,調集全局力量組織偵破工作

對重大、有影響的命案,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統籌全市資源赴現場指揮部署破案

對特別重大和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命案,省公安廳分管刑偵工作的廳領導帶領技術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全程坐鎮指揮案件偵破工作。

公安機關關於命案偵辦規定是1命案必破,2命案追訴期無限。因為命案是重特大刑事案件,我們的公安機關職責是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當人民生命受到侵害,沒有追訴期限制,命案不破不撤。

熱門標籤